“随着国民经济进入’新常态’,物流业发展也呈现一些新的特点。从市场规模来看,结束了过去10多年的高速增长,总体上步入温和增长阶段。”在近日举办的第十三次中国物流学术年会上,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、中国物流学会会长何黎明如此表示。
来自发改委网站的消息称,今年前三季度,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158.1万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,同比增长8.4%,增速较上半年回落0.3个百分点,较去年同期回落1.1个百分点。
“物流业发展进入温和增长阶段后,长期掩盖在高速增长下的问题逐步显现,粗放式运行方式难以为继。”何黎明说,从需求结构看,与内需相关的社会物流需求保持较快增长,中西部地区以及农村物流需求增速加快;从资源条件看,物流基础设施逐步完善,对物流运作的“硬约束”开始减缓,但要素成本、资源环境负担进一步加重;从增长动力看,新技术、新模式不断出现,整合优化、创新驱动成为“新常态”下物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;从经济发展趋势看,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、信息化、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,以及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,都对物流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。
当前,世界经济形势错综复杂,金融危机的雾霾仍然影响着中国经济。今年前三季度,中国国民生产总值(GDP)同比增长7.4%,继续处于下行态势。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“新常态”思维,要求从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,适应新常态,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。
“在国民经济‘新常态’下,国务院正式发布了《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(2014-2020)》。这是对我国物流业发展的‘顶层设计’,有以下突出亮点。”何黎明表示,一是明确提出,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、战略性产业,极大地提升了物流业的产业地位,拓展了发展空间。二是着力降低物流成本,着力提升物流企业规模化、集约化水平和着力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等三大发展重点,抓住了物流业发展的“牛鼻子”。三是多式联运和物流园区等十二项重点工程,找对了推动物流业发展的“突破口”。四是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具体。总体来看,《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》是未来一段时期指导物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。
此外,物流业作为新兴的服务业,存在许多法律空白,而一些现有的法律法规亟待调整和完善。《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(2014-2020)》提出,要完善法规制度,健全物流业法律法规体系,择机研究制定物流业促进方面的法律法规。加强物流业法制建设,是奠定物流业法律地位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。
“我们应该关注物流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前期研究,加强综合性法律法规的立法准备工作。”何黎明说。(本报记者 范丽敏)